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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理论及社科书库读者须知
  1. 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艺术理论、社会科学及其他学科门类图书资料的开架借阅服务。
  2. 读者的书包等个人物品请勿带入室内。
  3. 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本库室图书须在妥善办理相关外借手续后方可带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 读者在外借图书前,应认真翻阅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要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6. 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艺术理论、社会科学及其他学科门类图书资料的开架借阅服务。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7. 如有涂改借阅证、长期欠书不还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 教职工和研究生每人限借图书5册,本科生限借4册,借期均为30天,可续借1次;如所借图书丢失,须赔付相同图书或按我馆规定赔偿。
  9. 读者要爱护图书,严禁污损图书,严禁破坏图书防盗装置,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0. 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11. 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 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2. 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乐谱流通库读者须知
  1. 本库室提供馆藏乐谱资料的闭架借阅服务。
  2. 本库室乐谱须在妥善办理相关外借手续后方可带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 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读者在外借乐谱前,应认真翻阅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要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5. 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6. 如有涂改借阅证、长期欠书不还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 读者每人限借乐谱8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1次。如所借乐谱丢失,须赔付相同乐谱或按我馆规定赔偿。
  8. 保存本乐谱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预约扫描或手机拍照。
  9. 保存本乐谱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预约扫描或手机拍照。
  10. 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科研资料室读者须知
  1. 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书、工具书等保存本图书资料的阅览服务。
  2. 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读者须将书包等个人物品存放储物柜,勿将其带入室内。
  4. 本库室图书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限室内查阅;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5. 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6. 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 读者要爱护图书,请勿折叠、勾画和污损图书,禁止破坏图书防盗装置,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 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9. 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 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0. 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 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1:00;周六9:00—15:00;周日闭馆。
  2. 本室实行账户式管理,读者首次上机须持本人借阅证,并由本室工作人员办理开户手续。
  3. 开户后,读者可自行修改密码,如遇密码丢失问题请至管理人员处修改。
  4. 严禁读者将账户私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5. 本室全部免费计时上机,由管理人员据实发放机时。
  6. 读者离开时,需双击屏幕右下角的结账标示后结账下机,否则不停止计时。
  7. 读者需自觉文明上网。管理人员有权远程监控用户使用界面,如遇读者不文明上网行为,有权当面制止或强行下机。
  8.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须听从值班老师安排,爱护公物、合理使用设备、遵守网络规范。
  9. 读者须保持室内卫生和肃静,禁止饮食和喧哗。
  10. 如遇图书馆讲座等活动,读者应予以配合闭馆。


期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1. 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1:00;周六9:00—15:00;周日闭馆。
  2. 本库室提供中外文现期期刊、报纸的阅览服务。
  3. 本库室期刊、报纸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4. 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6. 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 读者须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图书、背包等私人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8. 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严禁撕划污损,严禁破坏图书防盗装置,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 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10. 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1. 读者在自习区自习,可携带图书等学习用品,其他无关物品谢绝带入。
  12. 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音像资料库读者须知
  1. 本库室提供馆藏音像资料的刻录服务。
  2. 本库室为闭架管理,谢绝除工作人员以外读者进入。
  3. 读者应利用文献检索系统检索所需音像资料索书号并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代为取还。
  4. 本库室音像资料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5. 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刻录,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 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7. 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 读者在使用资料前应认真检查,如发现污损、划痕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9. 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0. 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古籍库读者须知
  1. 本院师生须凭本人借阅证入库阅览。
  2. 读者入库后须将借阅证交于工作人员并登记个人信息。
  3. 读者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在保存处,不得带入阅览区。
  4. 读者入库须在阅览区等候,所需古籍由工作人员拿取。
  5. 禁止读者私自入柜查阅古籍,每人一次限查阅一种古籍。
  6. 读者须在库内查阅古籍,不可将古籍等文献带出书库。
  7. 读者若有事需暂时出库,须将古籍交与工作人员保管。
  8. 读者须保持本库的安静与清洁,禁止带入饮品和食物。
  9. 读者阅览时轻拿轻翻,严禁涂画、折页等行为。
  10. 本库善本及珍本古籍暂不对外开放。


过刊室读者须知
  1. 本库室提供中外文过期期刊资料的阅览服务。
  2. 本库室期刊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3. 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5. 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 读者要自觉爱护期刊资料,如有故意破坏、损毁期刊资料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 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8. 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9. 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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