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图书馆是一所有着延安鲁艺历史文化传承的小型专业图书馆,现有三好校区总馆和长青校区分馆,建筑面积分别为3700平方米和1181平方米。
我馆现设有采编部、流通部、信息资源部、综合科及长青分馆5部门,流通部下设乐谱流通库、音乐理论及社科书库、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科研资料室、音像流通库、古籍库、过刊室等库室。现工作人员46人,馆长1人,副馆长1人。
我馆现有纸本藏书74余万册(张)。其中三好校区馆藏乐谱近10万册;音乐理论书4.5万册;社科及其它书籍近5万册;音像5.4万余张(盘);中外文期刊330余种,3万余册;古籍及线装书1.2万余册;民国文献1万余册。
我馆古籍、民国文献、老唱片等特藏资源丰富,近年来陆续开展特藏文献的整理与保护工作。2010年启动大规模古籍整理与保护工程,整理古籍及线装书11417册,并面向读者开放,实现了古籍的藏、用并重;2018年,我馆参加“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项目中《中华古籍总目·辽宁卷》编纂工作,经统计,我馆收藏的于1912年以前成书的古籍文献有649种、3737册,经、史、子、集、类丛五大部类均有涉及,其中,明刻本8种(58册),其余多为清刻本和抄本。2021年1月,《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辽宁省二十六家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全套3册)正式出版,该书的出版标志着我馆参与承担的此项国家级重大古籍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绩;2018年我馆启动老唱片整理与保护工作,一期项目完成1000余张老唱片的物理保护和扫描数字化建库;2018年我馆启动民国文献的整理与保护工作,整理民国期刊283种,2287册,民国图书8682册。
2004年,我馆启动数字化建设工程,现拥有“中国知网”“超星读秀学术搜索”“库客数字音乐图书馆”等外购数据库11个,“馆藏音乐理论数据库”“馆藏乐谱数据库”“我院师生演出视频数据库”等自建特色数据库12个,在丰富馆藏资源的同时,打造自身特色,将数字化图书馆进程推向新高度。
2006年,我馆建成东北地区唯一的民族乐器陈列馆,收藏仿古乐器、现代乐器、宫廷乐器、民间乐器、汉族和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少数民族乐器近200余件,实现了图书馆服务功能的延伸。
2012年,为进一步拓展创新服务理念,有效利用馆藏学术资源,馆办学术情报刊物——《音乐文献导报》(季刊)正式创刊(目前已刊出44期)。此刊将国内音乐类重要学术期刊中的论文资源进行整合加工,每期选取国内含音乐类核心期刊在内的16种重要音乐类学术期刊进行二次文献加工,并兼顾我馆资源的介绍与推广。
沈阳音乐学院图书馆将以更丰富的资源和更优质的服务迎接全院师生!
三好校区图书馆:
楼层 | 库室 | 馆藏 | 服务 |
---|---|---|---|
一楼 | 乐谱流通库(101室) | 中外文乐谱 | 外借 |
二楼 | 期刊阅览室(201室) | 中外文现期期刊、报纸 | 阅览及自习 |
二楼 | 电子阅览室(204室) | 数字资源 | 上网及自习 |
二楼 | 音乐理论书及社科书库(207室) | 音乐理论书、社科书 | 借阅 |
三楼 | 古籍库(303室) | 珍贵古籍及旧版书 | 查询 |
三楼 | 音像资料库(306室) | 胶碟、磁带、CD、VCD、DVD等音像资料 | 视听及复制 |
三楼 | 科研资料室(310室) | 外文原版或珍贵版本、保存本音乐类图书及工具书 | 查阅 |
三楼 | 过刊室(313室) | 中外文过期期刊 | 查阅 |
长青校区图书馆:
第 三 教 学 楼 |
楼层 | 库室 | 馆藏 | 服务 |
---|---|---|---|---|
一楼 | 音乐理论书库(101室) | 音乐理论书 | 外借 | |
一楼 | 乐谱流通书库(103室) | 中外文乐谱 | 外借 | |
一楼 | 社科书库(107室、108室) | 社科书 | 外借 | |
图 书 信 息 中 心 |
二楼 | 阅览室(207室) | 中外文过期期刊 | 阅览 |
二楼 | 阅览室(209室) | 中外文过期期刊 | 阅览 | |
二楼 | 专题图书展室(212室) | 党史书 | 阅览 | |
二楼 | 阅读学研空间(213室) | 期刊 | 阅览 | |
二楼 | 校友捐赠展室(219室) | 党史书、过刊 | 阅览 | |
二楼 | 党史学习教育书展室(玻璃屋) | 党史书 | 阅览 |
三好校区图书馆:
库室 | 位置 | 周一至周五 | 周六 | 周日 |
---|---|---|---|---|
乐谱流通库 | 101室 | 8:00-11:30 13:30-17:00 |
闭馆 | 闭馆 |
期刊阅览室 | 201室 | 8:00-21:00 | 8:00-21:00 | 8:00-20:00 |
电子阅览室 | 204室 | 8:00-21:00 | 8:00-21:00 | 8:00-20:00 |
音乐理论及社科书库 | 207室 | 8:00-11:30 13:30-17:00 |
闭馆 | 闭馆 |
科研资料室 | 310室 | 8:00-11:30 13:30-17:00 |
闭馆 | 闭馆 |
长青校区图书馆:
库室 | 位置 | 周一至周五 | 周六 | 周日 |
---|---|---|---|---|
期刊阅览室 | 图书信息中心207室、209室、悦读空间 | 8:00——21:00 | 9:00——15:00 | 9:00——15:00 |
社科流通书库 | 第三教学楼107室 | 8:00——17:00 | 闭馆 | 闭馆 |
理论流通书库 | 第三教学楼101室 | 8:00——17:00 | 闭馆 | 闭馆 |
乐谱流通库 | 第三教学楼103室 | 8:00——17:00 | 闭馆 | 闭馆 |
音乐理论及社科书库读者须知
1、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艺术理论、社会科学及其他学科门类图书资料的开架借阅服务。
2、读者的书包等个人物品请勿带入室内。
3、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库室图书须在妥善办理相关外借手续后方可带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在外借图书前,应认真翻阅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要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6、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艺术理论、社会科学及其他学科门类图书资料的开架借阅服务。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7、如有涂改借阅证、长期欠书不还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教职工和研究生每人限借图书5册,本科生限借4册,借期均为30天,可续借1次;如所借图书丢失,须赔付相同图书或按我馆规定赔偿。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严禁污损图书,严禁破坏图书防盗装置,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0、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11、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 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2、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乐谱流通库读者须知
1、本库室提供馆藏乐谱资料的闭架借阅服务。
2、本库室乐谱须在妥善办理相关外借手续后方可带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读者在外借乐谱前,应认真翻阅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要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5、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6、如有涂改借阅证、长期欠书不还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读者每人限借乐谱8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1次。如所借乐谱丢失,须赔付相同乐谱或按我馆规定赔偿。
8、保存本乐谱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预约扫描或手机拍照。
9、保存本乐谱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预约扫描或手机拍照。
10、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科研资料室读者须知
1、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书、工具书等保存本图书资料的阅览服务。
2、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读者须将书包等个人物品存放储物柜,勿将其带入室内。
4、本库室图书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限室内查阅;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5、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6、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读者要爱护图书,请勿折叠、勾画和污损图书,禁止破坏图书防盗装置,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9、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 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0、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1:00,周六9:00—15:00,周日闭馆;
2、本室向我院师生读者提供电脑上网及自习服务;
3、读者进入本室须持本人读者证,登记后方可进入;
4、本室电脑全部免费使用,使用过程中请遵守网络规范,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谨防网络诈骗。下机时请自行保存个人文件,以防丢失;
5、本室电脑已安装杀毒软件,无需另行安装。建议使用自带的软件安装工具安装所需软件,以减少流氓软件侵害;
6、读者在本室使用电脑或其它电子产品时应注意用电安全,如遇问题及时报告值班老师;
7、读者在本室上网或自习应爱护本室电脑、桌椅等公物;
8、读者在本室应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应保持室内卫生,禁止携带饮品和食物入内;
9、如遇图书馆在本室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时,读者应予以相应配合。
期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21:00;周六9:00—15:00;周日闭馆。
2、本库室提供中外文现期期刊、报纸的阅览服务。
3、本库室期刊、报纸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4、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6、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读者须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图书、背包等私人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8、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严禁撕划污损,严禁破坏图书防盗装置,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10、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1、读者在自习区自习,可携带图书等学习用品,其他无关物品谢绝带入。
12、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音像资料库读者须知
1、本库室提供馆藏音像资料的刻录服务。
2、本库室为闭架管理,谢绝除工作人员以外读者进入。
3、读者应利用文献检索系统检索所需音像资料索书号并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代为取还。
4、本库室音像资料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5、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刻录,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7、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在使用资料前应认真检查,如发现污损、划痕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9、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10、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
古籍库读者须知
1、本院师生须凭本人借阅证入库阅览。
2、读者入库后须将借阅证交于工作人员并登记个人信息。
3、读者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在保存处,不得带入阅览区。
4、读者入库须在阅览区等候,所需古籍由工作人员拿取。
5、禁止读者私自入柜查阅古籍,每人一次限查阅一种古籍。
6、读者须在库内查阅古籍,不可将古籍等文献带出书库。
7、读者若有事需暂时出库,须将古籍交与工作人员保管。
8、读者须保持本库的安静与清洁,禁止带入饮品和食物。
9、读者阅览时轻拿轻翻,严禁涂画、折页等行为。
10、本库善本及珍本古籍暂不对外开放。
过刊室读者须知
1、本库室提供中外文过期期刊资料的阅览服务。
2、本库室期刊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
3、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严禁转借他人;借阅证一旦丢失,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原持证人负责。
5、如有涂改借阅证者,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读者要自觉爱护期刊资料,如有故意破坏、损毁期刊资料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涂抹、刻画,损坏须照价赔偿。
8、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9、读者如有意见建议,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